呈半月形的土坑,當年是用來儲鹽水的鹵水池
現場發現的鹽灶之一 王舒/攝
洞頭縣北岙街道發現的古代遺址,昨日經我國鹽業考古專家、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教授李水城實地考察判斷,確認為古代制鹽場,年代在南宋至元初之間,是我國東南沿海發現的第一處鹽業遺存,具有非常重要的考古價值。
據了解,該處遺址位于洞頭縣北岙街道風門村九畝丘原海灣以北的沙堤上。根據前期勘探,初步估算挖掘范圍為300余平方米,分東西兩區,跨度約50米,東區主要有3處橢圓形紅燒土坑,西區主要發現一處由內外三道弧形石墻圍成的遺跡,挖掘時發現大量草木灰和柱狀、餅狀、塊狀的紅燒土塊。
昨日,李水城教授在古遺址現場實地考察時發現,散落在遺跡中三四處約2米深的半月形土坑,與周邊的沙質泥土不同,這些土坑周邊涂上了一層或兩層黃泥。“這些應該是用來儲存鹽水的鹵水池,涂上黃泥是為了防止外滲。”李水城判斷說。隨后,他又向當地工作人員了解了周邊的地理情況,得知遺址南側原來為大海,更加確定了此處為制鹽場的判斷。而現場發現的大量紅燒土塊,也與國內外鹽業遺存中發現的制鹽物質相似。“可以斷定這里就是個制鹽場,而且從發現的大小鹽灶來看,應該采用的是煮鹽工藝。”此外,考古人員在西側民房后發現的水渠,極有可能為制鹽場的引水渠。
據李水城介紹,煮鹽法制鹽流行于元明以前,元明后一般廣泛采用曬鹽法,據此,遺址年代應在南宋到元初之間。
2004年,溫州市文保所曾對該處進行試掘工作,當時發現東區遺址,有3處紅燒土凹坑以及部分宋代瓷片。因種種原因,并未進一步挖掘。今年1月,由于洞頭中心街延伸路段的建設正好要通過該處,市文保所再次啟動了對遺址的深度挖掘。到今年7月,古遺址才緩緩掀開“面紗”。
“我國鹽業考古起步較晚,廣東、香港等地曾發現過一些古代制鹽遺存,但因為當時認識不到位,已基本破壞殆盡。”李水城告訴記者,此次洞頭發現的遺址有一定的規模,對我國鹽業考古而言意義重大,對了解洞頭本地的制鹽文化、歷史更是有極高的研究價值。
遺址必須得到妥善保護,這一點得到在場專家和縣政府領導的一致認同。如何保護?李水城提出,目前,遺址仍屬于初步挖掘階段,接下來要進一步確定遺址的范圍區域,并對現場進行細致清理,才能確定最終的保護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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煮鹽,指用深腹容器煮沸取自海邊灘涂下或鹽井里的鹵水,并加凝固物來結晶成鹽,商周時期已有。《管子》中有管仲屢次言及煮鹽的字句。此外,據《管子》記載,煮鹽具有季節性,一般從深秋到正月是煮鹽的季節。
據資料顯示,作為全國海鹽重要產區的浙江,溫州曾擁有一段輝煌的鹽業史。民國八年,落在溫州境內有長林(在樂清)、南監(昔屬平陽)、雙穗、上望(二者均屬瑞安)等大型鹽場。目前,分布于“東海鹽區”里的閩、浙兩省,已見不到溫州在此行業的延續——歷來為浙江鹽產史上“重要篇章”的長林場、永嘉場、雙穗場、南監場,均告“缺席”。